当前政策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婚前或婚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第三次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不予受理



  即:夫妻双方婚前、婚后,包括离异、再婚,两人所组建的家庭的合计提取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大修、翻建、建造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工程预算总价的40%。

  拉萨公积金提取基本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近六个月连续逐月足额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信用报告》五年内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记录。借款人如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及以上还款记录,须在最后一期逾期本息清偿满5年并结清贷款后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借款申请人为购房人;
  (六)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七)提供拉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同意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还款方式;
  (八)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